关于周昌海等2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泸县府人〔2008〕29号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周昌海等2名同志任免职务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决定:
任命:
周昌海同志为泸县财政局局长。
免去:
高 峰同志泸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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