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维平等3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泸县府人〔2008〕31号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龙维平等3名同志任免职务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龙维平同志任泸县卫生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邱有琪同志任泸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免去:
李 华同志泸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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