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府办发〔2009〕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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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9年节能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下达的节能目标,现就做好2009年节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节能降耗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的重要抓手,作为扩大需求、培育新的增长点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计划,强化目标考核,加大资金投入,狠抓节能技改,强化执法监督,加强综合协调,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和参与节能降耗工作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为确保2010年全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的目标任务,根据2006年—2008年三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结合节能工作的形势和实际,确定2009年全县节能目标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5.5%,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8.8%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积极推进结构调整。一是加强源头控制。严格落实固定资产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严禁建设淘汰类、限制类和产能过剩的高耗能项目,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二是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取消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政策,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组织实施分年度限期淘汰落后产能方案,巩固淘汰落后产能成果,重点淘汰水泥、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
(二)强力推进工业节能。一是狠抓工业技改。加强设备和技术改造更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扩大内需为契机,加快“循环经济试点县”申报争创工作,鼓励企业开展循环经济重点链接技术研发,培育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指导和监督检查,开展以企业能源统计、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为重点的节能专项检查;落实能源利用统计月报告制度,对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指标按季度实行公报,加强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测;开展能源审计、能效对比达标活动,完成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
(三)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加快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建筑渣土、冶金和化工废渣等固体废物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禁止向新建、改建实心粘土砖生产项目供地。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用建筑,加快公共机构为主的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加快发展建筑节能自保温体系,鼓励农村集镇建筑参照执行国家节能50%设计标准。
(四)加强交通运输节能管理。一是确定节能试点企业。在福集、玄滩、牛滩、立石等镇确立一批货运客运公司作为节能试点单位,建立健全试点单位节能管理体系,制定和分解节能目标,完善用能节能制度,提高单次运输能力,减少车辆空驶率,降低单位燃油消耗,努力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二是优化车辆结构。建立以车辆能耗指标为重要衡量标准之一的营运车辆进入和退出运输市场的制度,引导运输企业选用自重轻、承载量大、能耗低的运输车辆,鼓励专用车辆、集装箱车辆和多轴重型货车的发展,加快中高级客车的发展,加速老旧营运车辆更新步伐,严禁淘汰车型和轴荷、能耗、排放等技术参数超标的车辆进入运输市场。三是推进节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以临港经济开发区码头、公路、物流园区建设为重点,加快发展内河运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和替代燃料,调整运输结构,积极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五)实施公共机构节能。以建设节能型机关为目标,以节电、节油、节气为重点,加快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监测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制定实施公共机构“十一五”后两年节能规划,切实抓好能耗统计、节能技术应用、公共机构建筑节能、用能设备日常管理、公务用车等公共机构节能重点,对节能管理的主要任务和措施进行综合布置和具体安排,确保完成公共机构节能指标。
(六)推广农村节能。大力开发农村可再生资源,实施农村沼气工程,推广煤灶新技术。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和机具,积极示范推广测土配方、集雨节灌、喷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等农业新技术,实现“节水、节种、节肥、节约”。发展农村循环生产,大力提高秸杆、林业资源附属产品和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2009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关键年。要充分认识到2009年工作对完成十一五目标具有决定性影响,采取更加迅速、更加有力、更加有效、更加扎实的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成效,千方百计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大资金投入。最大限度争取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对我县节能技改项目的支持,进一步加大县级节能专项资金投入,带动社会资金投入节能;各镇、县级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加大节能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保障水平。
(三)加强机构建设。加强县节能监察、节能技术服务机构建设,逐步形成政府节能管理、执法监察和节能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加强基层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设计院、科研院所等机构的作用。
(四)大力开展节能宣传。各镇、县级有关部门结合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紧扣“推广使用节能产品,促进扩大消费需求”主题,采取有效措施,安排落实好本区域、本系统、本行业节能宣传活动。将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高效节能空调、高效节能电机、节能环保汽车等节能产品作为宣传重点,引导公众科学消费、绿色消费,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营造更加浓厚的节能减排社会氛围。
(五)严格落实奖惩制度。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奖惩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综合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节能成绩突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等进行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未完成节能任务的企业,对其新建、扩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暂停核准和审批。
 
 

                            ○○九年六月九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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