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一批种苗、生物有机茵肥公开招标的公告
泸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 LXZFCG【2010】13号
项 目 名 称: 种苗
生物有机菌肥
采 购 人: 泸县加明、立石等镇
招标代理机构:泸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泸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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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泸县财政局底楼 邮 编:646100
电 话:0830-8181217 网 址:http://www.lzlxcgzx.com
四川省泸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泸县财政局的委托,拟对一批种苗、生物有机菌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LXZFCG[2010]13号
二、招标项目:种苗、生物有机菌肥.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注:具体规格数量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苗木供应商应有一定规模的苗圃和苗木种苗基地。
2、有机菌肥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肥料登记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0年2月9日至2010年3月1日12:00在四川省泸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的“介绍函”。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3月2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四川省泸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人:四川省泸县林业局等单位
地 址: 四川省泸县福集(泸县林业局)
联系人:阳先生
联系电话: 0830-8192686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四川省泸县福集祥和路88号
邮 编: 646100
联系人:张先生 林女士
联系电话: 0830-8181217 8188876
传 真: 0830-8188876
二○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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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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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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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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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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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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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四川省泸县林业局等单位
地 址: 四川省泸县福集
联系人: 阳先生
电 话: 0830-8192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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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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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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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泸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四川省泸县福集祥和路88号
联系人: 张先生 林女士
电 话: 0830-8181217 8188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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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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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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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苗、生物有机菌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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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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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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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ZFCG[201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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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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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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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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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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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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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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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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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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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包低价中标法,第10包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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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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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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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2010年6月20日前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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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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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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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验收标准:见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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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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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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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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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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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24日上午09:30(若未参加,则视为竞标人对现场及所有与本次竞标的相关情况均已知晓,采购中心不再接收任何相关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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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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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日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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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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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后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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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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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交款方式:现金交纳
交款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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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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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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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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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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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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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 1份;副本4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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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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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和副本及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分别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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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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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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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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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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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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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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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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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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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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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金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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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四川省泸县林业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省泸县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投标邀请”第五条的基本条件;
(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投标人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5)招标项目及要求;
(6)评标办法;
(7)合同主要条款。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语言
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9. 知识产权
9.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9.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0.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一年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产品的报价与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20%。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
10.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产品的规格等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
(2)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3)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4)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0.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证明投标货物的合格性和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
(8)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9)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0.4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说明投标产品的保质时间、保质期内的内容与范围、响应时间等。
(2)技术支持:说明技术支持内容(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1.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2.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2.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投标人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12.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3.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4.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4.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14.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5.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15.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应分别封装于三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 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5.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5.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另准备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一份同时递交。未按此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17.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7.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18.开标
18.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8.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18.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18.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8.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8.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和公证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19.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公证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公证人员或监督部门人员)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公证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0. 评标
20.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
20.2 评委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20.3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0.4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5 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0.7 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0.8 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成交原则:1-9包低价中标;第10包综合评标,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人.
22. 定标程序
22.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评分法的原则排列顺序(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2.2 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2.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23.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签订合同
24.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4.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4.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因此变更中标人增加的中标价差,由第一中标人补足给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不在此例)。
24.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送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7. 履约保证金
27.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7.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如中标人拒绝按要求交纳以上履约保证金,所签合同无效,招标采购单位将取消该中标人的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8.履行合同
28.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8.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9. 验收
29.1 中标人交货时,由采购人依据合同组织验收,如验收合格,采购人应签署《验收单》。
29.4 中标人凭《验收单》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办理退款手续时,中标人需开具收据)。
30.废标的情形
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3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2.申请支付
32.1 货物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单》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32.2 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直接支付全部货款给中标人。
十、质疑和投诉
33、详细规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见《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
泸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LXZFCG(2010)13 号”项目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泸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LXZFCG(2010)13号” 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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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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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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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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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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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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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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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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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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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培训、税费、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四、 投标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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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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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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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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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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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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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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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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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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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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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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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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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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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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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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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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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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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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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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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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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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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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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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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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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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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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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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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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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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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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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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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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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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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五、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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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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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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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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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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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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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项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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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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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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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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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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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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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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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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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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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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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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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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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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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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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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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
服务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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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
2、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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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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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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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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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株、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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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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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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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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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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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椿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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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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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龄1-0,I-II级以上,地径0.8-1.2CM以上,苗高60CM以上,根系完好,无机械损伤,裸根苗。
|
供苗单位育苗基地在种植区50公里以内,分批次送至造林地,按作业设计包打窝定植,包成活率达95%以上。
|
|
撑绿竹苗
|
24725
|
苗龄2-0,I-II级以上,地径2CM以上,3-4节,至少8个笋目完好,无机械损伤,分兜苗。
|
供苗单位育苗基地在种植区50公里以内,分批次送至造林地,按作业设计包打窝定植,包成活率达95%以上。
|
||
|
2
|
加明
|
栾树苗
|
10417
|
苗龄1-0,I-II级以上,地径0.8-1.2CM以上,苗高60CM以上,根系完好,无机械损伤,裸根苗。
|
供苗单位育苗基地在种植区50公里以内,分批次送至造林地,按作业设计包打窝定植,包成活率达95%以上。
|
|
撑绿竹苗
|
5305
|
苗龄2-0,I-II级以上,地径2CM以上,3-4节,至少8个笋目完好,无机械损伤,分兜苗。
|
供苗单位育苗基地在种植区50公里以内,分批次送至造林地,按作业设计包打窝定植,包成活率达95%以上。
|
||
|
3
|
立石
|
栾树苗
|
8107
|
苗龄1-0,I-II级以上,地径0.8-1.2CM以上,苗高60CM以上,根系完好,无机械损伤,裸根苗。
|
供苗单位育苗基地在种植区50公里以内,分批次送至造林地,按作业设计包打窝定植,包成活率达95%以上。
|
|
撑绿竹苗
|
89958
|
苗龄2-0,I-II级以上,地径2CM以上,3-4节,至少8个笋目完好,无机械损伤,分兜苗。
|
供苗单位育苗基地在种植区50公里以内,分批次送至造林地,按作业设计包打窝定植,包成活率达95%以上。
|
||
|
巨桉
|
31746
|
苗龄0.3-0,I-II级以上,地径0.2-0.3CM以上,苗高15CM以上,根系完好,无机械损伤,营养袋组培苗。
|
供苗单位育苗基地在种植区50公里以内,分批次送至造林地,按作业设计包打窝定植,包成活率达95%以上。
|
||
|
红椿苗
|
59972
|
苗龄1-0,I-II级以上,地径0.8-1.2CM以上,苗高60CM以上,根系完好,无机械损伤,裸根苗。
|
供苗单位育苗基地在种植区50公里以内,分批次送至造林地,按作业设计包打窝定植,包成活率达95%以上。
|
||
|
4
|
毗卢
|
巨桉
|
71478
|
苗龄0.3-0,I-II级以上,地径0.2-0.3CM以上,苗高15CM以上,根系完好,无机械损伤,营养袋组培苗。
|
供苗单位育苗基地在种植区50公里以内,分批次送至造林地,按作业设计包打窝定植,包成活率达95%以上。
|
|
撑绿竹苗
|
3599
|
苗龄2-0,I-II级以上,地径2CM以上,3-4节,至少8个笋目完好,无机械损伤,分兜苗。
|
供苗单位育苗基地在种植区50公里以内,分批次送至造林地,按作业设计包打窝定植,包成活率达95%以上。
|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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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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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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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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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龄0.3-0,I-II级以上,地径0.2-0.3CM以上,苗高15CM以上,根系完好,无机械损伤,营养袋组培苗。
|
供苗单位育苗基地在种植区50公里以内,分批次送至造林地,按作业设计包打窝定植,包成活率达95%以上。
|
|
撑绿竹苗
|
2759
|
苗龄2-0,I-II级以上,地径2CM以上,3-4节,至少8个笋目完好,无机械损伤,分兜苗。
|
供苗单位育苗基地在种植区50公里以内,分批次送至造林地,按作业设计包打窝定植,包成活率达95%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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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百和
|
巨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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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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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龄0.3-0,I-II级以上,地径0.2-0.3CM以上,苗高15CM以上,根系完好,无机械损伤,营养袋组培苗。
|
供苗单位育苗基地在种植区50公里以内,分批次送至造林地,按作业设计包打窝定植,包成活率达95%以上。
|
|
撑绿竹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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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85
|
苗龄2-0,I-II级以上,地径2CM以上,3-4节,至少8个笋目完好,无机械损伤,分兜苗。
|
供苗单位育苗基地在种植区50公里以内,分批次送至造林地,按作业设计包打窝定植,包成活率达95%以上。
|
||
|
甜橙
|
4106
|
龙凤品种,苗龄2-0,地径1-2CM以上,苗高50CM以上,无机械损伤,根须80%以上完好,裸根嫁接苗。
|
供苗单位育苗基地在种植区50公里以内,分批次送至造林地,按作业设计包打窝定植,包成活率达95%以上。
|
||
|
7
|
方洞
|
巨桉
|
9966
|
苗龄0.3-0,I-II级以上,地径0.2-0.3CM以上,苗高15CM以上,根系完好,无机械损伤,营养袋组培苗。
|
供苗单位育苗基地在种植区50公里以内,分批次送至造林地,按作业设计包打窝定植,包成活率达95%以上。
|
|
8
|
牛滩
|
广玉兰
|
1932
|
苗龄2-4年,米径2CM以上,苗高2M以上,根系完好,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带直径25CM泥团。
|
供苗单位育苗基地在种植区50公里以内,分批次送至造林地,按作业设计包打窝定植,包成活率达95%以上。
|
|
9
|
林业局
|
桂圆
|
3553
|
苗龄2-1,II级以上,嫁接口正常部位直径0.6以上,蜀冠或泸丰,无跑刀,根系完好,无机械损伤,营养袋苗。
|
泸州境内蜀冠(泸丰)、分批次送到造林地所在乡镇,包定植。
|
|
10
|
立石加明太伏等八个镇
|
生物有机菌肥
|
|
有效活菌数(cfu)≥0.2亿个/g;有机质(以干基计)≥30.0%;有机N、P、K≥7%;水分≤20.0%;PH值=5.5~8.0;有效期≥6个月。
|
按作业设计分批次送到造林地所在的村。
|
说明:
1、本需求的货物技术规格要求及其参数性能仅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可选用满足或优于该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的产品。
2、本需求中规格及技术参数不明确或有误的,或投标人选用更优产品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配置)填写投标报价表和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
3、售后服务
投标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生产厂家承诺及招标人要求制定售后服务方案。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LXZFCG[2010]13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泸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LXZFCG[2010]13号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
货物品名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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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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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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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商品成本、包装、运输、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1、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2、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担。
1、乙方最迟应在2010年6月20日前全部完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商品按采购方标准进行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1、全部商品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十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采购合同》、《商品验收单》、《资金支付申请表》、《商品销售发票》)给泸县财政局采购股,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100%。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与乙方联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三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十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五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三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五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10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五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五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泸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泸县财政局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附:生物有机茵肥评分标准(第10包):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企业及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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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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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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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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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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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次有效投标报价计算出的算术平均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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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质量及技术指标45%
|
原料产品
|
8
|
原料以规模养殖畜禽养殖粪便、植物秸杆、沼渣等植物残体为主、没有生活污泥等
|
|
|
|
|
|
|
||||||
|
3
|
发酵菌剂
|
5
|
条垛或槽式发酵,发酵过程添加高温发酵菌剂,并有发酵菌剂购买证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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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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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质量指标
|
8
|
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农业行业标准:NY525《有机肥料》。有具资质检测机构的出具的上年度或本年度质量报告。
|
|
|
|
|
|
|
|||||||
|
5
|
适应性 证明
|
18
|
投标产品在泸州市区内开展过拟投标肥料品种肥效试验,并具县级以上(含县级)土肥部门出具的肥效试验报告。
(在泸县有肥效试验报告者另加4分。)
|
|
|
|
|
|
|
|||||||
|
6
|
生产工艺
|
3
|
有机物料发酵、除臭、脱水等无害化处理工艺先进,翻堆等机械化程度高(有翻抛机等),确保不在田间产生二次发酵造成烧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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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7
|
生产规模
|
3
|
发酵大棚2000平方米以上,年生产能力达5000吨以上。
|
|
|
|
|
|
|
|||||||
|
8
|
售后服务8%
|
技术培训
|
4
|
及时供货,并承诺在项目区免费发放施肥明白纸,产品说明书等到。
|
|
|
|
|
|
|
||||||
|
9
|
服务承诺
|
4
|
承诺提供售后服务,对农民使用项目产品过程中的疑惑及产生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
|
|
|
|
|
|
|||||||
|
10
|
业绩及资信10%
|
企业业绩
|
7
|
相等档次产品销售业绩3例以上。3分
泸县测土配方施肥招标中标企业。4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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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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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
企业资信与信誉度
|
3
|
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
|
|
|
|
|
|
|||||||
|
12
|
财务状况4%
|
4
|
以投标人近两年的财务报表进行评价,财务状况良好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不得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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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3
|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3%
|
3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3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
|
|
|
|
|
|||||||
|
15
|
总分及排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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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网站统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