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府办发〔2009〕77号

点击数: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协助做好《泸州市标准地名图》编制出版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协助做好〈泸州市标准地名图〉编制出版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09〕4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协助做好《泸州市标准地名图》编制出版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9〕4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展示泸州城区和各区县城市建设成果,方便群众生活,加大实施“四个四”发展战略的宣传,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编制出版《泸州市标准地名图》。
一、编制内容
《泸州市标准地名图》由泸州市民政局与成都地图出版社组织编制,成都雁群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采编,成都地图出版社定价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版面为纸质对开双面印刷,主要内容包括泸州市城区详图和政区略图,纳溪区、古蔺县、叙永县、合江县、泸县城区略图。标注内容包括厂矿、企业、学校、医院、机关、团体、商贸单位,饮食旅居服务场所,各交通线路、车站、码头、城市设施、文化场所,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重要纪念地等。
二、采编出版时间
2009年3月至8月,由成都雁群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市范围内收集编制《泸州市标准地名图》的所有信息资料,市民政局负责审核校对,2009年10月底前由成都地图出版社编辑出版面向社会公开发行。
此次编辑出版的《泸州市标准地名图》是继2005年我市出版城区图后,首次出版全面反映我市城区新貌的地图,要求充分反映我市包括城西、城南、茜草等新区在内的主城区平面构造和全市旅游交通、商贸流通、酒业发展、化工机械、城市基础设施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等信息,具有很强的权威性、规范性和实用性。
为确保此次采编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资料收集全面、真实、准确,请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乡镇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二○○九年三月三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4日
上一篇:泸县府办发〔2009〕76号[ 02-24 ]
下一篇:泸县府办发〔2009〕78号[ 02-24 ]
联系我们  |  信息上报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