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水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200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增强了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改善了机关作风,为水务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加强领导,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顺利开展
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具体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领导组定期在每月的党政联系会上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补充完善、更新2009年信息内容,并按要求履行各项手续,各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严格按照“谁上网、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把审签关,确保了信息的严肃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领导组不定期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完善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在政府信息网站平台,固定公开栏上公开领导简介、股室职能职责、工程项目审批程序、办事指南等内容,明确公开方式和时限。共公开了各股室职能11条,规范性文件15条,行政许可22条,工作动态152条,水务文化6条。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我局2009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三是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提供信息的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复核,确保了信息的安全。四是监督检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及依申请公开内部操作流程等制度,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政府信息的公开,增强了职工的服务意识,规范了水务的行政行为,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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