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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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根据工作的实际,扎实开展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地推进我局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和整体水平的提升,现将我局2009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机构、制度和载体
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进一步促进了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机构。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年度重要工作之一,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具体落实。年初,根据领导变动情况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持工作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担任,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
(二)建立制度。根据《条例》的要求,我局制订并完善了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对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内部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作出规定,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方便公众获取我局的政务信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建设载体。政务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我局致力于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健全信息上墙,主要在办公场地以展板形式公开。二是建立门户网站,方便群众获取我局政务信息。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公布并接受查询行政审批事项3类以及法律依据,办事程序,承诺办结时限等。
(二)公布并接受查询行政监督、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办结时限等。
(三)公布并接受查询GMP规范和GSP规范。
(四)公布并接受查询举报投诉、信访的受理股室、程序、办结时限等,每季度对群众投诉受理情况进行分析。
(五)制作本局政务公开专栏一块,“公开承诺事项”公示栏一块,悬挂、陈列在本局办公区醒目位置。
三、编制发布公开指南和办事指南
我局根据《条例》,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制定并发布了《信息公开指南》和《办事指南》,对在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的任务、内容、方式、程序、时限、职责、监督及要求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此外,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准确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信息,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实效。
四、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任何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
五、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提出的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继续完善,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宣传力度不够。
七、改进措施
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以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系统地公布政务公开事项。二是拓宽公开渠道。三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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