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泸县大事记
1月6日至7月 县政府组织民兵执行发射通信卫星线路守护任务,受到省政府、省军区嘉奖。
1月27日 市政府确定福集等8个建制镇为市建制镇。
3月19日 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大规模实施水稻栽培“三、五、三”工程,即实施面积2万公顷,分布于5条公路沿线的30个乡实行规范化栽培,实施结果完成面积3.55万公顷。
3月30日 中共泸县县委、县政府作出向战斗英雄邓尚春烈士学习的决定。
5月30日 文、教分设,分别成立泸县教育委员会和泸县文化局。
7月16日 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和建筑工程管理局合并,成立县建设委员会。
8月8日 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派出21名工人赴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参加住宅楼建设。
是月 省政府确定泸县为速生丰产林基地县。
是月 第四次人口普查工作基本结束。
10月1日 全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0月4日 县政府实施《泸县县以上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统筹暂行办法》,年末参加统筹企业192家,占应统筹的47%。
11月9日 省计划经济委员会批准修建流滩坝水电站工程;同日,“泸县流滩坝电航工程建设领导组”成立。
12月4日 县聋童学校在胡市区原桥头中学建立。
是年 全县取消不合理收费114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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