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抓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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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抓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

紧 急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200912月下旬以来,气温持续偏高,降雨持续偏少,已达严重冬干,全县森林防火防火形势较为严峻。加上春节即将来临,外出打工人员大量返乡祭祖,燃放烟花鞭炮和进山游玩人员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火灾隐患十分严重。各镇、各相关部门务必提高认识,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动员,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现将就将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值班调度,及时妥善处理火情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有固定的值班电话及值班记录,每日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镇、各相关单位务必于每日下午6时前向县政府办公室、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县政府办公室电话:8192816,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818401212119))。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上报制度,及时准确上报森林火灾信息,对重点林区、敏感部位发生的灾情,要立即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的发生。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强化防火意识

要结合当前已发生的森林火情和高火险形势,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充分发挥舆论工具的特殊作用,对一些典型火灾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起到应有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使宣传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春节期间,县广播电视台要在不间断播发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出动宣传车大力宣传野外用火的相关规定和安全用火基本常识;县气象局要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发送气象信息。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火情信息畅通

春节期间,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县政府办公室要采取实地抽查、电话抽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防火信息畅通。各镇也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大对重点林区、重点地段护林防火工作的督查。各镇林业站、各村社、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一切准备工作,及时维护好各种扑火机具、设备和通讯器材,保持设备的完好和信息的通畅。

 

 

二○一○年二月十日

泸县府办发〔2010〕15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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