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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投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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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中央、省、市扩大开放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对内对外开放、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招商引资的对外宣传。

(二)负责全县对内对外开放、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和县中小企业创业园区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和参与全县经济合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推荐、联络、统筹、协调、跟踪、服务工作。

(三)承办县政府决定的对内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联络、洽谈和服务工作。

(四)调查研究,搜集信息,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对内对外开放、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的决策依据;对立和完善经济合作、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和项目库,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五)为外来投资者代办投资手续,实行一站式服务;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

(六)负责全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的监督、督查、督办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投资促进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各科室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的督查督办、机要通讯、目标管理、会议议室、文秘档案、机关党建、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综治、创建、行政后勤等管理工作。负责提案、信访的办理,负责全县投资促进成果统计,分析投资促进形势;负责信息上报工作;负责有关汇报材料的撰写。

2、项目信息科

负责县内招商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策划、包装和全县招商项目库的建立和动态管理;收集整理投资信息并对外发布,建立模板块化、标准化的招商信息库;负责本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及局域网站维护。

3、投资促进科

负责与其他地区间的投资促进事宜;负责指导、督查各项投资促进事宜;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扩大开放的方针政策,会同县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投资促进的有关政策;负责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协同有关部门负责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以及协助投资商办理相关手续,为外来投资者服务;处理外来投资者投诉等问题。

4、园区建设科

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编制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园区土地征用、农民拆迁安置工作;负责审核土地出让合同基础资料;负责协助办理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负责建设项目的初步选址、方案设计初评及施工图初审;协助企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协调解决园区水、电、气、路、绿化、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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