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导;
(三)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同人民政府决定;
(四)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五)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六)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各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七)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八)完成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行政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对外联络与接待、会务、宣传、财务、人事、档案、信访、党务群团、后勤、精神文明、计划生育、计生“三结合”及中心管理人员日常考核工作;
制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进入或者退出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二)业务督查股
负责进驻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对进入中心的各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综治、维稳、防邪、安全、卫生等工作。
(三)电子政务股
负责中心电子政务建设、信息设备系统维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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