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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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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导;

(三)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同人民政府决定;

(四)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五)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六)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各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七)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八)完成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行政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对外联络与接待、会务、宣传、财务、人事、档案、信访、党务群团、后勤、精神文明、计划生育、计生“三结合”及中心管理人员日常考核工作;

制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进入或者退出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二)业务督查股

负责进驻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对进入中心的各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综治、维稳、防邪、安全、卫生等工作。

(三)电子政务股

负责中心电子政务建设、信息设备系统维护等工作。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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