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
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
1、法律依据:《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2、实施机关:女方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
3、办理程序:
(1)符合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怀孕三个月内持相关资料,向妇方所在地单位或户口地的村(社区)申领并填写《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2)受理申请的单位或村(社区)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镇计生办。
(3)镇、社区计生办审核无误后,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免费发给《生育服务证》。
4、办事应提供的有关资料:《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夫妇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夫妻1寸照片各一张。
5、办理时限:立办
6、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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