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伯全
姜伯全
姜伯全,1948年生,泸县万定人。中共党员,县公安局太伏派出所民警。他在部队曾荣立三等功1次,4次被评为“五好战士”,6次受到连队以上嘉奖。雷劈业到地方,长期在艰苦环境条件下的基层派出所默默无闻地辛勤工作,他始终牢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宗旨,为保一方平安作贡献。1999年太伏镇发生“八二一”流血事件,他以大无畏的牺牲精神,在生死关头毅然冒着生命危险,虽被凶犯砍断右手食指、伤其右眼,并且头部多处砍务,仍顽强搏斗,终将凶犯擒获。2000年1月国家公安部授予其“二级英雄”称号,同年2月省委、省政府记一等功。2001年7月获省“模范转业干部”称号,2004年4月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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