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
我的身份证因为转移户口,办理后3年多时间,至今在网上还是查不到我的信息,我现在在银行办卡都莫法办,找了很多次,他们一个推这个,一个推那个,到现在网上也查不到我的信息,给我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这事就不提了。今年我改名字,已经有正当理由,也开了相关证明,可以他们还是不受理,每次都一句话:成年人不能更改姓名,这关系到我今后一辈子工作问题,根据民法第九十九条,成年人有特殊原因外是可以更改自己的姓名的,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我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要改名字当然是有理由,这关系到我今后一辈子工作问题,我不会善罢甘休,我相信这个社会还是有法律的,不知道写这个到这里有没有用,但是还是希望能够得到解决,希望你们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
回复:
你提出的信访事项,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请向县公安局咨询。电话:0830-8195343 201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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