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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工 作 通 报第 2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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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420

 

 

在全县民政工作暨老龄创模工作会上的讲话

县政府副县长   

2010415日)

 

一、提高认识,准确定位,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做好民政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治导向。今年中央取消了一次性生活补贴,对困难群众生活有一定影响,全县民政部门的民生保障任务更加艰巨。必须通过加快完善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农村五保、灾害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内容为重点,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补充,社会互助、临时救助相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各项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提高社会救助资源的利用效能,尽最大努力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做好民政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民政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民政工作做好了,使老有所养、贫有所济、残有所助、灾有所救,就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民政部门要尽最大可能帮助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调和化解社会各阶层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三)做好民政工作是规范社会管理的现实需要。民间组织的培育与管理、社区的健康发展、居民自治功能的逐步完善、社会事务的规范有序,都需要民政部门的有效管理和引导,都离不开民政部门的参与和协调。民政工作在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改善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二、突出重点,务实为民,切实做好2010年民政工作

(一)牢牢把握民生工程主线,在改善群众生活上狠下工夫。要把大力实施民生工程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重心,分解落实责任,尽快组织实施。城市低保要探索建立保障标准动态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农村低保要做到应保尽保。城乡医疗救助要重点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取消病种限制和起付线,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效率。要千方百计增加对特困低保家庭的生活补助。要加强各项救助政策的衔接配套研究,统筹解决困难群众看病就医、住房就业、入学养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要加大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困难群体临时救助力度。要进一步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系。

(二)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进度,在夯实基础上见新成效。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救灾信息平台、敬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力争2010年底前全部完工。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民政部门要实行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张进度倒查表、一抓到底的项目推进方法,确保所有项目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要严格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项目建设终身责任制,特别要注重党风廉政与项目建设的结合,全面夯实民政工作基础。

(三)紧扣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要求,在双拥优抚安置上添新举措。结合双拥模范县创建活动,大力推动双拥、优抚、安置政策的贯彻落实,最大程度保障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大拥军力度,牢固树立军地双拥意识,切实保障现役军人、家属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为驻地部队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积极稳妥地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改革,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引导自主就业、创业。切实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加大稳控力度,妥善解决上访对象的实际困难,探索解决复员退伍军人信访问题的新思路、新途径。

(四)切实履行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在提高服务水平上花大力气。民政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深化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增强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服务社会的功能,促进社会稳定。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步伐,努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特别是要做好第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科学引导和管理,强化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在参与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继续抓好“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做好行政区划、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继续推进殡葬改革,加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民政公共事务管理水平

(五)加强为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创模中推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各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各镇要围绕“六个老有”加强为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老龄工作队伍整体素质,按照第三轮省级敬老模范县创建工作责任书的内容认真抓好落实。要加强基层老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基层老协会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中的作用。要为下半年省老龄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市(州)老龄办组织的交叉检查,作好充分准备,确保明年创模成功。县政府将对创建工作重视不够、效果不佳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充分发挥民政服务全局的职能作用,在有为追求中谋事业大发展。一是各镇把民政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安排民政工作,促进民政事业不断发展。二要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发改、国土、规建、财政等部门要在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在规划选址、土地使用等方面予以倾斜。三是要争取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发挥福利慈善事业的社会力量聚集功能,通过政策扶持,吸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要特别注重发挥宣传工作的强大攻势,形成正确舆论导向,使广大群众提高对民政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和支持度,全方位塑造民政良好的社会形象。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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