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工 作 通 报第 28 期
第 28 期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22日
在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
会上的讲话(摘要)
县政府副县长 高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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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9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呈现出总体平稳的良好态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继续保持了全年无伤亡事故的良好成绩。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的形势依然严竣。一是对危险化学品监管力度不够;二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呈新特点和新趋势;三是认识不到位、思想松懈麻痹;四是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淡薄;五是安全生产机制还不完善。这些问题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从思想、认识、制度、措施上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落实措施,加强监管,全力确保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一要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镇、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把隐患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排查中要狠抓工作细致程度,不能放过任何一处细微的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做到限期整改,从严治理。
二要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对危险化学品要严格生产经营许可和安全“三同时”制度,把好准入关。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三项基础性工作;要加强烟花爆竹“供、销、运”环节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配货、搬运、装卸等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超量储存。特别要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个体销售点在储存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安全隐患,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相关部门要予以处罚,对被受到三次以上处罚的,主管部门一定要坚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三要多管齐下,努力提高“打非”实效。今年,我县的“打非”工作重点是:在全县上下构建起以集中排查行动为基础,镇村干部“包保”责任制为重点,群众举报奖励制度为关键,公安、安监等部门从严打击为核心的立体打防控体系。这里需要强调是,乡镇作为“打非”的第一责任单位要把镇村干部“包保”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特别是要建立和落实好群众举报制度。县工商、供销、质监等部门务必要积极参与配合,共同形成“打非”合力。
四要强基固本,加强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基础。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业主,要正确处理好安全投入与企业效益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一些建厂较早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要加大安全基础建设的投入。一是要继续以安全标准化为抓手,全力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化运作;二是继续推进危化品生产、经营、销售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技术改造;三是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科学规范操作能力。
三、明确职责,通力协作,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一要执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一方面要强化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业主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安全组织机构、人员保障、安全投入、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现场安全管理、事故隐患整治、安全设施配套等方面入手,不断改善安全基础条件和安全状况。另一方面要强化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各镇、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主管和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各负其责,落实责任,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都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要强化部门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要对本镇的情况做到家底清、情况明,切实履行好日常检查和监督职能;安监部门要行使好综合监管职责,在加强对危化品企业、烟花爆竹行业监管的同时,指导协调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公安部门在切实发挥好对突出危化品和易制毒品的购买、运输许可和日常监督作用的同时,要积极配合各镇及县安监局从严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交通、消防、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互通有无。要通过构建相关联席会议制度,协力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源头治理,不断提高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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