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工 作 通 报第 32 期
第 32 期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29日
在2010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暨
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会上的讲话
县政府副县长 李 镇
(2010年4月26日)
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要进一步丰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形式,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监管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增强农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识假防假能力。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理顺和明确监管职能、职责,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要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管理制度,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形成全面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一是继续开展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剂加工销售的黑窝点,严肃查处餐饮行业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二是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大力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肉和注水肉等行为,规范活禽屠宰,禁止不合格禽畜产品上市交易;三是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整治普通食品宣传功能疗效、保健食品夸大宣传的行为,文体广电、工商、药监、卫生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大对电视、广播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四是认真开展药品专项检查。重点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邮购假劣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同时做好药品GMP、GSP专项检查和跟踪检查工作。集中整顿工作中,要加大案件和事故查处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突出重点环节,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在种养殖环节,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严格实行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和实名制登记制度;在食品生产环节,要严把发证审查关,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全面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食品流通环节,严查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餐饮消费环节,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大力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使用地沟油等劣质食用油行为。另外夏季即将来临,是食物中毒的高发期,各镇要严格执行5桌以上家宴申报制度,对食品原料购进、加工制作、储存等环节,要有专人进行现场全程监督,从源头上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
(四)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一要加大对基本药物品种的抽验力度,对不合格品种及时查处;二要做好对基本药物品种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特别是各级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出现基本药物品种不良反应的,要及时上报;三要继续开展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确保基本药物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
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经常督查,分管领导要具体部署,抓好落实。刚才现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希望大家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分解目标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个人。县政府将适时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考评。对工作有力、效果显著的,予以表彰;对责任意识淡薄、监管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出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密切联系,协调配合。食品药品安全涉及诸多部门和单位,如果没有协作配合的精神,工作就会顾此失彼、出现漏洞和偏差。目前,市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容易出现监管空档,各部门要相互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局要继续履行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卫生局要做好餐饮消费环节的行政许可、日常监管等工作。改革是大势所趋,但是无论怎么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都只会加强,不会削弱。各监管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强化联合执法检查,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运转。
关于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传染病防控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当前,我县已经陆续出现流行性腮腺炎和手足口病疫情,乙脑高发季节也即将来临,对群众尤其是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出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民生意识,把春季传染病防控,特别是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乙脑等传染病防治作为当前公共卫生工作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强化措施,科学防控。
(一)加强监测,建立健全预警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疫情监测网络,认真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各级疾病控制机构要加强疫情的收集、核实、报告、追踪和随访工作,动态监测疫情,及时分析疫情,特别是要加强对学校、集市、建筑工地和车站等流动人口聚集地的疫情监测预警工作。
(二)加强医疗救治工作,切实提高救治水平。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与肠道门诊,注意发现可疑病例并及时排查。要储备充足的器械、药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充实救治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救治水平。
(三)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建立有效免疫屏障。接种疫苗是有效预防传染病的重要手段,各镇要在4月底前完成腮腺炎疫苗的接种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乙脑疫苗的接种工作。
(四)加强传染病监督执法检查。卫生监督机构要做好疫情报告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医院、社区、个体诊所要加强传染病的诊断与报告管理工作,对漏报、迟报、瞒报情况进行依法处理。
(五)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的督促检查,联合卫生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各学校、托幼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常抓不懈,做好宣传教育, 落实晨检等各项制度、协助卫生部门做好校内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和预防接种等工作。
三、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圆满完成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要在县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开展防治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群众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镇、各有关部门开展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领导不重视、工作得力,措施不落实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因此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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