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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工 作 通 报第 3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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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54

 

 

在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摘要)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罗永华

2010429日)

 

一、正确估价增强加快村落民居和道路建设的责任感

近年来,我县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认真实施惠民工程,新农村村庄建设速度明显加快,公路等基础配套设施、农民住房条件及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今年,我县进一步加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力度,示范片建设成效明显。目前,示范片已完成民居建设182户,新建垃圾库2座、垃圾坑30个,添置垃圾箱20个,硬化泥结碎石公路15公里,新建泥结碎石公路7公里,新建便民路15公里、生产便道5公里,绿化道路15公里;完成11个适度集中居民点建设选点工作,民居设计方案征集工作进入评审阶段已建成小马滩村、仁和村、罗桥村3个省级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示范点,规模达1000户以上;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川南民居群,为引导全县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了典型示范和宝贵经验。但是,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村落民居建设还存在村庄布局不合理、土地节约集约水平不高、基础设施共享率偏低、农房建设水平不高、地方风貌特色不突出等问题。表现:认识还不到位,缺乏农房建设管理体制;村庄建设管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重镇轻村的倾向依然存在,村庄规划指导建设的力度不够;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仍显滞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农房建筑缺乏风貌特色;农房建设施工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积极应对,进一步理清今年村落民居建设的工作思路

2010年,我县村落民居建设要以省委、省政府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为契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建设工作的意见》,按照我县新农村建设“抓住一线、建好三区、体现特色、成片推进”的工作思路,紧紧抓住以“321国道两侧为主线的川南民居建设和示范片核心区的民居新改建工作,以绿化美化村庄、优化生活环境、改善群众生活条件为抓手,遵循规划先行、重点建设、完善配套的原则,按照“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把握好村庄布局、村落规划、民居设计三个环节,科学规划,切实抓好农房风貌塑造,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分期分批展开,确保建设成效。

三、扎实推进,提高村落民居和道路建设档次

(一)提高认识,强化监督管理。提高认识,把这项工作当作农村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从经费、机构、人员上予以倾斜和重视。县建设、交通、质监等部门要与各镇密切配合,落实责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农房、道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对农房和道路建设监管到位。

(二)加强规划,创新体制机制。一要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凡需异地建设、改造户相对集中、30户以上的村民居住点都要编制村庄规划,着力实现“三打破、三提高”,塑造川南特色风貌民居,营造自然和谐的村落布局。县建设部门要多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农村,多方征求群众意见,努力做到规划切实可行,反映农民长远利益和真实需求。在农房的规划建设中,要注意塑造村庄建筑整体风貌,使其符合当地环境要求,符合对建筑历史传统风格的传承要求;要引导农房建设达到居住功能现代化,使其符合现代生产生活的要求;要注重建筑结构安全,杜绝“拆了建、建了拆”的浪费现象。二要完善和创新群众参与机制。要坚持“群众自主、政府补助”的投入机制和政府引导、农民主体、资源整合、部门服务”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民的建设主体作用;要建立和完善农民参与村落规划、建设管理等制度,按照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讨论,让农民决定农房风貌塑造方式和建设项目。三要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治理。以治理环境卫生、容貌秩序为切入点,以建庭院经济、建沼气池,清垃圾、清污水、清乱建,改厨、改厕、改圈、改危房,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电视为主要内容,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治理进村入户,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治理。

(三)加强指导,突出技术支持。一要优化民居设计。各镇、县建设等部门要在省、市、县农村居民住房设计方案图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设计,力求突出川南民居特色,完善民居内部功能。二要完善服务机制。县建设部门要积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下村入户,深入民居建设施工现场指导。县交通部门要加强道路建设指导,定期组织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做到“送图纸下乡”、“送技术上门”。三要狠抓建材质量。县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建材市场的监管,严把建材质量关,大力推广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切实防止不合格、劣质建材流向农村,提升新农村民居建设水平。四要突出道路建设。县交通部门要优先安排实施“十一五”规划下达的农村公路和列入省计划的“通乡断头路”项目,加快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新农村路网结构。

(四)加强管理,确保建设质量。一要加强管理和技术服务。各镇、县建设等部门要认真履行村庄建设管理职责,配备技术过硬的人员和设备,切实解决农房建设管理“无机构、无人员”等问题,使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深入农村。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把农民住房建设选址和安全关,防止农民在地震断裂带及滑坡、泥石流易发生的地段建房。同时,县交通部门要加强新农村道路建设的监管,确保道路建设质量。二是加强建筑队伍建设。建设部门要筛选力量强、技术好的施工队伍参与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房建筑人员的技术培训,探索和引导农村建筑人员持证上岗,保证工程质量;探索组建农村建筑行业协会,引导农村建筑人员加入协会,行业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建筑人员的从业行为。

(五)加强宣传,强化舆论引导。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房和道路建设各项政策措施,使之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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