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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工 作 通 报第 4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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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518

                                                                           

 

 

在泸县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表彰大会上的讲话(摘要)

县政府副县长   

2010513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共同做好残疾人工作

做好残疾人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开展扶残助残活动,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将残疾人工作列入“十一五”规划并切实加强了工作领导。近年来,全县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蓬勃开展,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助残的良好局面。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继续组织开展好这一活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扶残助残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工作领导,不断扩大扶助范围,完善扶助政策,增强扶助实效,扎扎实实地解决残疾人在康复、扶贫、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广大残疾人朋友。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更好地发挥协调作用;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整合资源,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残疾人的扶持力度和对残疾人工作的支持力度。县发改部门要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财政部门要做好残疾人事业的经费保障工作;县民政部门要将特困残疾人作为工作的重点对象,在救济和“低保”等方面给予倾斜;县卫生部门要对残疾人就医提供方便和给予优惠;县教育部门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工作,切实降低其失学率,并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扶残助残小分队活动;县劳动保障和人事部门要抓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县工商、税务部门要负责落实国家对残疾人个体经营者和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积极支持残疾人工作;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选择一批突出的扶残助残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继续动员社会各界发扬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广泛开展好群众性扶残助残活动,拓展帮扶内容,创新助残形式,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二、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残联在发展残疾人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各级残联是党委、政府联系残疾人的纽带和桥梁,既是残疾人的代表组织,又是残疾人工作的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扶残助残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扶残助残活动。一是要解放思想、理顺关系、完善机构,各镇残联要做到“有专兼职干部、有办公场所、有服务载体、有联系网络”。二是要按“班长抓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发展”的要求,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增强代表意识,提高服务能力,造就一支优秀的残疾人服务队伍。三是要积极开发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者和社区康复指导员的培训工作,切实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就业、低保、家政、子女教育等帮扶服务,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区群众文体活动。四是要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积极组织各种活动,密切联系残疾人,活跃残疾人生活。五是要不断加大投入,切实改变基层无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现状,逐步形成与残疾人基本需求和残疾人工作相适应的服务体系。

三、充分调动广大残疾人的积极性,努力为泸县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残疾人事业首先是残疾人自己的事业。残疾人同样有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强烈愿望,有参与社会生活的迫切要求,也有为社会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智慧和能力。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有赖于社会的帮助,同时也取决于自身的奋斗。一方面我们要尊重残疾人的价值,发挥他们的内在潜力,帮助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适应能力,鼓励、支持他们投身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来。另一方面,也希望广大残疾人以自强模范为榜样,继续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用崇高的理想激励自己,用高昂的斗志鼓舞自己,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克服障碍、努力学习、顽强拼搏、积极进取,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勇于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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