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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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照泸县政务公开目录,本局编制《泸县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泸县投资促进局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

  (一)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工作职责;主要领导姓名、职务及工作分工;内部处室设置、基本职能及其人员分工、联系电话;

  (二)有关招商引资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干部任免公示;公务员录用程序及录用结果;

  (四)部门招商考察审批备案流程及审批备案情况;

  (五)招商引资情况统计数据(数据公报、数据信息);

  (六)工作简报、统计工作动态;

  (七)其他便民服务项目(如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统计知识等);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的形式,也可以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有关媒体获取相关信息。

  ●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本局将尽快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招商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负责对信息进行加工或者其他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可委托他人代为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公开范围

  本局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为部分主要历史年份的招商资料、统计数据。

  ●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泸县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办公地址为泸县花园路270号,办公时间为法定上班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830-8196888,通信地址:泸县花园路270号楼,邮编646100

●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泸县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局项目信息科处领取,申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局将当场答复或者尽快答复。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工作业务。

  ●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尽可能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泸县统计局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推荐申请人填写《泸县信息公开申请表》—>经办工作人员初步审核、登记,并对申请内容、格式不符合要求的申请退回重新填写或现场补充,并出具《泸县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登记回执》(以下简称《登记回执》)->项目信息科复核->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复审答复->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领导审核签发《泸县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告知书》对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信息的->出具《告知书》告知具体查询方式;

  2.属于依申请可以公开的信息的->出具《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并在10个工作日内以附件提供所需信息,特殊情况延长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

  3.属于依申请只能提供部分信息的->出具《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并在10个工作日内以附件提供部分依申请可以提供信息,特殊情况延长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

  4.属于不属于本局掌握信息的->出具《告知书》,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非本机关政务信息”,经办人员告知掌握的受理机关的联系方式;

  5.属于依法律、法规不予以公开范围的->出具《告知书》告知申请人所申请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并告知相关规定;

  6.属于信息不存在的->出具《告知书》告知申请人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存在;

  对后三种情况,经办工作人员应依政务公开制度填写《否定报备表》备查。

  对于基于申请人原因(如资料购买、复印、打印、刻录、邮寄)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三、救济方式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局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局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OO七年十月三十日


泸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内容

类别号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审核程序

责任科室

概况信息

领导介绍

领导职责及分工

01001

门户网站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公开

办公室

办公室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01002

科室职能

各科室工作职责、责任人、联系电话。

01003

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工作报告,局内主要工作年度、半年、阶段性的总结。

02001

门户网站

及时公开

面向社会公开

办公室

办公室

法律法规

税收、城建等法律法规

03001

门户网站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公开

建设科及办公室

建设科及办公室

招商部门规范性文件

3002

动态信息

政务动态

重要会议、各种招商考察等重要招商活动的最新动态。

04001

门户网站

及时公开

面向社会公开

办公室

相关科室中心

公共服务

办事指南

04002

长期公开

相关科室

投资数据

全县综合性和阶段性的项目投资数据

04003

门户网站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公开

项目科

项目科

公报

招商数据公报

季度、年度招商公报

05001

门户网站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公开

项目科

项目科

考察招商公报

考察招商、项目洽谈

公报

05002

门户网站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公开

项目科

项目科

招商统计培训

招商业务培训

招商人员培训

05003

门户网站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公开

办公室

项目科

数据统计培训

数据统计人员培训

05004

门户网站

长期公开

面向社会公开

办公室

项目科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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