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供销社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
泸县供销社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规定,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泸县供销社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泸县供销社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泸县供销社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泸县供销社网站,网址:http://www.lxcoop.cn/
2.泸县电子政务外网
●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本机关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 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分析或者作其它处理。本机关将分批公布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
除特殊规定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 本机关将依有关规定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先填写《泸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印有效,可以在受理申请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它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本机关受理以下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信函、电报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面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传真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泸县供销社信息公开目录
|
序号 |
类别 |
公开内容 |
公开 形式 |
公开 时限 |
公开 范围 |
审核 程序 |
责任科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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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构职能 |
县供销社及各科室所地址、工作职责、联系电话、值班电话、传真、网址 |
互联网门户网站 电子政务外网 |
长期 公开 |
面向社会公开 |
分管领导审核 |
人事监察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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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 |
农机局领导的简历、分工,联系电话等 |
互联网门户网站 电子政务外网 |
长期 公开 |
面向社会公开 |
分管领导审核 |
人事监察股 | |
|
2 |
计划总结及目标任务实施完成情况 |
县供销社年度工作、重要工作、阶段性工作、业务工作计划、总结。全年目标任务实施、完成情况 |
互联网门户网站 电子政务外网 |
定时 公开 |
面向社会公开 |
分管领导审核 |
各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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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
以县供销社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央、地方涉及的法律法规 |
互联网门户网站 电子政务外网 |
及时 公开 |
面向社会公开 |
分管领导审核 |
办公室 |
|
4 |
政(党)务动态 |
县供销社各类业务工作、政务工作、党务工作动态信息以及人大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
互联网门户网站 电子政务外网 |
及时 公开 |
面向社会公开 |
分管领导审核 |
各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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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事件管理 |
全县突发的供销安全事故和抗灾救灾等应急预案、处理 |
互联网门户网站 电子政务外网 |
及时 公开 |
面向社会公开 |
分管领导审核 |
相关科室所 | |
|
统计数据 |
全县供销行业综合性和阶段性的统计数据 |
互联网门户网站 电子政务外网 |
及时 公开 |
面向社会公开 |
分管领导审核 |
相关科室所 | |
|
5 |
人事任免 |
县供销社中层干部任免公示 |
互联网门户网站 电子政务外网 |
及时 公开 |
面向社会公开 |
分管领导审核 |
人事监察科 |
|
6 |
专项 经费 |
县供销社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
互联网门户网站 电子政务外网 |
及时 公开 |
面向社会公开 |
分管领导审核 |
计财科 |
|
7 |
承诺事项 |
县供销社承诺事项办理程序、申报材料等 |
互联网门户网站 电子政务外网 |
长期 公开 |
面向社会公开 |
分管领导审核 |
相关科室所 |
|
9 |
其它 |
其它涉及供销社需公开的政府信息 |
互联网门户网站 电子政务外网 |
及时 公开 |
面向社会公开 |
分管领导审核 |
相关科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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