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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泸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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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泸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由于人事变动,经泸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决定调整李镇副县长的分工,其他县政府领导分工不变。调整后的李镇副县长分工如下:
负责政法、信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卫生、档案、残疾人事业等工作,联系民兵预备役、国防动员工作。分管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就业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档案局、政府法制办、政府信访局、爱卫办、县志办、残联等单位。联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协助副县长付小平分管园区建设工作。
 

○一○年七月五日


作者:县政府办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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