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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环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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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开展 “三个整治、一个确保”,加强宣传教育,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生态保护,全县环境与经济不断协调发展。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全县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工业废气达标排放率95%,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90%,县城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濑溪河、九曲河、马溪河水质基本达Ⅲ类标准,县城烟尘控制区达到2.85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达到 2.15平方公里。
泸县2004年起将环保列入党政“一把手”目标考核,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全县新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新、扩、改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95%,环保审批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重点污染源整治不断推进,工矿工业园区整治开始起步,全县90%的重点污染企业实现达标排放,有5家企业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与省市县环保部门联网正常。开展了排污许可证颁发工作,全县已有402家工业企业持证生产经营。2004年,启动了濑溪河流域的综合治理,泸县、大足、荣昌三县开展了保护濑溪河生态环境活动。县城垃圾处理场2006年底投入使用,污水处理厂进入了前期工作。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得到加强,全县划定了2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建设得到发展,2002年泸县被列入国家生态建设试点区之一,泸县一中、二中被命名为省级生态示范小区。2004年,启动了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小区创建工作,云龙、兆雅、立石3个镇正在争创环境优美乡镇;定期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发布了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告。全县人民环境意识普遍提高,每年要采取设立宣传台、县长发表电视讲话、演讲、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环保宣传活动。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得到推进,全县有市级绿色学校2所,县级绿色学校13所,2006年泸县二中创建为国家级绿色学校。开通了全国环保热线电话12369,24小时接受群众的环保投诉和咨询。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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