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司法局“四措施”服务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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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司法局以民生司法为重点,四举措切实加强和提高司法服务民生工作。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全力打造民生机关。以“争先创优”活动为契机,培养和提高司法行政队伍为民生服务的主动性,全力建设和打造民生机关。
    二是提高服务能力,切实提升服务民生水平。狠抓能力建设第一要务不放松,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着力提高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水平,着力提升公证文书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努力提高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完善各项措施,创新服务新举措。按照司法行政工作新需求,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各项工作新举措,建立健全服务民生工作措施。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为服务民生提供有力保障。以“三化”建设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以公正、廉洁、高效、文明做好各项民生工作,为服务民生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作者:司法局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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