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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依据及职权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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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依据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行政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明确执法主体资格的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33条;

3、《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第9条;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5条。

5、《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条。

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依据

类别

序号

制定机关

生效及修改时间

法 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3.5.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2.5.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2.11.1

行政法规

4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75号令)

国务院

1991.5.1

5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第34号令)

国务院

1989.3.29

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44号令)

国务院

2002.3.15

7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397号令)

国务院

2004.1.13

8

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446号令)

国务院

2005.9.3

9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55号令)

国务院

2006.1.21

1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国务院

2004.1.9

地方性法规

11

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

省人大

1996.1.1

2001.7.21修订)

12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

省人大

1998.3.1

部门规章

13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1号令)

国家安监局.

煤监局

2003.7.1

14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第5号令)

国家安监局.

煤监局

2003.8.1

15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9号令)

国家安监局.

煤监局

2004.5.17

16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10号令)

国家安监局.

煤监局

2004.5.17

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依据

类别

序号

制定机关

生效及修改时间

部门规章

17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11号令)

国家安监局.

煤监局

2004.5.17

18

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第15号令)

国家安监局.

煤监局

2004.11.3

19

煤矿安全规程(第16号令)

国家安监局.

煤监局

2005.1.1

20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第17号令)

国家安监局.

煤监局

2005.2.1

21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第18号令)

国家安监局.

煤监局

2005.2.1

22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局.

煤监局

2005.2.1

23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国家安监局.

煤监局

2005.2.1

24

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卫监督法[2005]31号)

卫生部.

国家安监局

2005.1.17

25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1号令)

国家安监总局

2005.9.1

2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3号令)

国家安监总局

2006.3.1

27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5号令)

国家安监总局

2006.4.15

28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6号令)

国家安监总局

2006.6.1

政府规章

29

四川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98号令)

省政府

1998.1.4

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

类别

序号

承担执法任务的机构或执法岗位

行政

许可(1)

1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审批

法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19

危化股

行政

处罚(5)

1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停产整顿、吊销证照等。

法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63738

监察大队、危化股

2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停产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照、关闭等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79808182838485868788899091929394条;《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第484950515253条。

3

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等。

法律依据:《矿山安全法》第4041424344454647条;《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446号令)第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条。

矿山股、监察大队

4

建筑安全相关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962条。

职业安全监察股、监察大队

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等。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57585960616263条。

危化股、监察大队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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