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民互动>人大建议>详细内容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泸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6-11 10:57:34 浏览次数: 【字体:

彭汝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乡镇用地指标加快推进一圈一带和美乡村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乡镇用地供应”方面:一是2025年6月,我县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获得市政府批复,正在报自然资源厅审查。二是强化规划弹性,指标机动留白。针对少量乡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 、零星乡村产业用地和散居农房等无法明确位置的项目,在片区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村庄建设规模作为规划“留白”机动指标,为乡村发展预留空间。

二、关于“优化土地利用规划”方面:按照《四川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2024年修订版)》的要求,前期,我局赴各镇深度对接场镇用地布局、村庄建设边界划定和规划成果修改等工作,切实按照各镇用地实际需求,优化场镇规划布局。

三、关于“增加工业用地指标”方面:我局坚持规划引领发展,重点保障乡村振兴发展用地,在规划成果中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并在规划文本中设乡村振兴专章。同时,我县积极发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农村居民点等建设用地进行整治,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将结余建设指标用于城镇建设和乡村振兴用地。

四、关于“建立用地指标奖励机制”方面:我局切实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一是加大土地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以及村支部书记、村干部等讲解当前最新乡村振兴用地政策、微信群转载相关法律法规篇目、违法案例等形式,多渠道加强用地政策及标准的宣传及解释。二是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针对乡村重点产业发展和项目用地,通过批次用地报征、集体土地占用、入股联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式切实做好用地保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0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