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对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2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泸县应急管理局提出。联系电话:0830-8183906;邮寄地址:四川省泸县玉蟾街道创业街352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表
泸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9日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整改
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朱洞煤矿年产能仅15万吨,既属于应淘汰的落后产能,又位于玉蟾山省级名胜区内,理应退出关闭。督查发现,泸县以重点企业保供为由,使该煤矿保留了生产矿井,但所产煤炭并未用于该重点企业保供 |
整改责任单位 | 党委、政府 |
整改目标 | 依法依规完成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朱洞煤矿矿业权整治 |
整改时限 | 2025年12月底前 |
整改措施 | 1.2023年12月底前,已停止采掘作业等一切生产活动。 2.2023年12月起停办该矿延续审批登记表。 3.若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未获通过,按相关要求关闭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朱洞煤矿。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2023年10月9日,泸县应急管理局向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朱洞煤矿下达了停止井下一切生产及整改的指令,指令下达后煤矿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至今。 2.2023年6月,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朱洞煤矿向自然资源厅申请采矿权短期延续登记,9月自然资源厅回复“待《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获批后,再受理其采矿权办理申请”,该矿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均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后未延续。 3.2024年10月15日,国家林草局官网公示了《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该方案中玉蟾山风景名胜区优化调整范围后,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朱洞煤矿采矿权范围与调整后的玉蟾山风景名胜区范围不重叠。 4.经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朱洞煤矿自愿申请,2025年11月10日,泸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关闭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朱洞煤矿的决定》(泸县府决〔2025〕7号),决定关闭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朱洞煤矿。目前该矿井筒已完成封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