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泸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01-26 11:41:0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县玉蟾大道475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8966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泸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医疗保障系统重点领域信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3年,县医保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

从公开渠道上看,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1条,占比54%;电视、广播传统媒体、政务服务场所公开52条,占比46%;

从公开内容上看,公开医疗保障政策信息8条、行政处罚信息8条、医保系统治理信息4条、财政信息5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医疗保障动态信息条72条、政务服务信息15条。

2.回应关切情况。2023年,办理领导信箱(网上办件)8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66件、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4件、网络问政7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网上信息发布工作,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我局无政府网站、未开设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我局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股室年终目标考核,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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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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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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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还不够强;二是政策解读方式还不够丰富,质量还需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改进: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围绕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泸县人民政府网以及泸县发布、爱泸县等媒体主动公开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信息内容,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是不断改进重大政策解读方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审核,同发布,综合采取媒体解读、政策问答、短视频等多种方式和手段,不断提升解读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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