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泸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11:52:3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227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8056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精神,严格对照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有效信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泸县统计局严格对照中央及省市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围绕泸县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结合统计局职能职责以及泸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国民经济指标数据、重点民生领域以及法定信息等方面内容依法进行了主动公开。共计公开信息47条,其中:国民经济指标数据36条;重点民生领域4条;法定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未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政策文件、政府信息等的公开管理,第一时间解读政策文件、惠民信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业务形成办事指南,方便群众线上和线下办理业务,确保办事群众只跑一趟。同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第一时间公开相关信息,并保证公开信息的有效性、真实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传统公开等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开通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绩效考核体系。明确了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日常监测、监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01291154238378.png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01291217415360.png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01291218364531.png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信息少,主要以统计数据为主,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充实。二是公开内容不全面,对乡村振兴、灾后重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等内容公开较少。

改进情况:一是完善细化信息公开分类,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强化业务培训,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大政府信息的采集和公开,最大限度的挖掘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公开和更新相关信息,拓展与公众互动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