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4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9293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泸县财政局锚定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相关规定,始终坚守“公开透明、服务群众”的原则。通过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提服务的工作思路,依托多渠道、全方位公开财政工作动态、资金分配使用、政策解读等核心信息,持续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稳步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新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5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布政府(部门)预决算、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代理记账、行政执法情况等信息19条;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全县政府采购公告284条、结果公开259条;传统公开渠道公开政府信息33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5年共收到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答复,2件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及时解答群众关切问题,高效办理各类信息,2025年,共办理网络问政4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14件,答复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17件,满意度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泸县财政局未单独搭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专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政府信息主要依托四川政府采购网、泸县人民政府网站,以及传统公开渠道进行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负责制,明确股室(中心)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人,纳入股室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健全保密审查、信息报送、责任追究等制度3项,严谨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针对拟公开的信息,多维度进行涉密甄别与发布许可确认,保证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精细化不足,部分民生资金使用明细等信息公开不够具体;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案例式、场景式解读较少,基层群众理解难度较大;三是公开业务能力不均衡,部分工作人员对公开范围和标准把握不够精准。
改进措施:一是优化公开目录分类,聚焦惠农补贴、教育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标准,确保信息公开更贴合群众需求;二是丰富解读方式,增加“政策问答+实际案例”解读形式,通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公告栏等渠道延伸解读触角,提升政策传播实效;三是强化业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常态化培训,建立股室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