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136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9297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工作导向,持续下功夫抓落实、提质效、优服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以扎实的工作成效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5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21条(不含政务服务信息)。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2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89条。内容涵盖政务动态、政策文件、住房保障、城市建设等信息。
2.回应关切情况。2025年,办理12345热线710件,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208件,省信访信息系统18件,问政四川和麻辣社区14件,书记县长信箱3件,书记市长信箱2件,批转件10件,共计965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主办4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17件(主办6件、协办11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办结12件,转下一年办理0件。已办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8件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进入行政复议程序0件、行政诉讼程序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以“三审三校”制度为抓手筑牢信息发布质量防线,建立“经办人填报—部门审核—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定”的分级审核机制,凡公开信息均需填报《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单》,重要信息实行主要领导终审制。2025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泸县)高效推进公开工作,累计发布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9项、办理结果175条,以规范公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尚未开设网站、微博及微信公众号等对外公开线上平台。线下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区公示栏等实体阵地,搭建标准化线下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恪守信息发布审核相关规定,始终秉持“先审后发”工作准则,全面履行监督岗位法定职责,确保政府信息更新及时、表述精准,致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维度有待拓展。当前公开信息覆盖范围较窄,聚焦群众关切、贴合住建领域实际的核心内容供给不足,未能充分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二是公开时效质效亟待提升。部分信息发布存在滞后现象,定期更新维护机制不够健全,影响公众查询使用的便捷性。三是队伍业务能力尚需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存在短板,对政策要求、操作规范的理解把握不够精准,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改进情况:一是聚焦需求,丰富公开内容。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结合泸县住建领域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政务信息清单,拓宽公开覆盖面,重点增加民生关切、项目建设、行业监管等领域信息供给,确保公开内容完整准确、务实管用。二是严格标准,提升公开时效。健全信息发布时限管理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对应当公开的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审核、第一时间发布;完善定期排查维护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高效运转,为公众查询提供便利。三是强化培训,锤炼业务本领。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业务专题培训,重点围绕政策法规、操作规范、保密审查等核心内容开展精准辅导,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推进夯实人才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