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6-01-26 10:53:43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县玉蟾大道588号;邮编:646106;联系电话:0830-819270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泸县公安局根据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修改制定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5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460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6条,占比0.2%;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6445条,占比99.8%,其中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155条,开设政务微博1个、公开信息6203条,开设抖音账号1个、公开信息87条。

2.回应关切情况。2025年,办理书记县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27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1061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结3件,3件均为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全链条、多层级、嵌入式的审核机制,实行信息上网“三审三校”、责任倒查制度流程,一般性稿件由涉事警种或所队审核后,再由分管局领导审阅定稿后发布;重要稿件由公安局主要领导审核并报市局备案后发布,严格把住对外发布稿件和信息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在复杂环境下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合法的行为、高质量的输出和绝对的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

泸县公安局有1个政务微信、1个政务微博、1个抖音号,设置了聚合专题、便民服务、微览全警等子栏目。制定了《泸县公安局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落实专人具体管理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依法公开、便民利民、安全保密、权责统一的原则,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巡查,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考核问责。接受公众、媒体、社会团体监督,健全信息纠错机制,切实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与社会治理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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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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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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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仍停留在静态法规层面,对新政策、新法规的解读分析做得不够有力,对一些深度信息发布不够。二是公开意识不强,业务能力有所欠缺。三是互动回应与公众参与度不够高,对公众提出的诉求有时回应不够及时、充分或格式化。

改进情况:一是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普及公众信息查询与使用方法,强化新政策、新法规的宣传解读。二是加强培训和指导,提高各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与能力,同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媒体和公众监督。三是及时梳理信息公开项目,探索创新公开方式,提高信息内容质量,增强传播效果和公众接受度,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努力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内容杜绝公开,对申请公开的依程序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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