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泸县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件的公示

来源: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4-09 10:20:59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立案 层级违法行为所在县(市、区)立案编号行政处罚决
定书编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间(年月日)违法类型行政相对人(被处罚对象)处罚内容
1县级泸县泸县自然资案[立](2026)3号泸县自然资案处(2026)3号2026.4.8违法占地泸县玄滩生猪定点屠宰场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230.43平方米给泸县玄滩镇通山村第一、第二、第七村民小组;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230.4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1197.43平方米(猪舍及其他附属、厕所、硬化地面);
3.对非法占用的建设用地23.80平方米,处以150元/平方米的罚款,计3570元;对非法占用的农用地(非耕地)68.65平方米,处以250元/平方米的罚款,计17162.50元;对非法占用的一般耕地(非永久基本农田)1137.98平方米,处以350元/平方米的罚款,计398293元;总计罚款419025.50元。


分享到:
【打印正文】